啧,酒果然比邪恶前老板重要。
香克斯一眨眼就跑了,摊上这样一个船长的贝克曼怎么看都有点可怜。
我请他坐下,把桌子上的糕点零食和椰汁都推到他面前。
他像往常一样咬着烟卷,也不抽,只是静静坐着。贝克曼的话一直很少,想来他也要话多的话,海贼团里的其他人就太可怜了。
贝克曼在有一个好处就是唬人。虽然香克斯也是一个很厉害的海贼,但他的外表看上去太有欺骗性了。像个天真单纯、一根棒棒糖就能骗走的少年一样。虽然香克斯对此早有不满,但这种东西是天生的,谁也没办法。我倒觉得他的样子好看得紧,不管怎么看都不腻。
贝克曼虽然长相也很俊朗,可一严肃起来,就有种不怒自威的味道,让人不敢在他面前放肆。像是守在宝藏前的狮子,哪怕静卧在那儿,凭着呼吸也能震慑一方。不过也不用担心他会把杂货铺的生意全吓走,因为还有我这么个大美人儿在呢。
嘿嘿,每日一自恋
自从听了贝克曼的建议把黑斗篷取下后,我又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。
说起来有些不好意思,我还挺享受这种众星捧月般的感觉,像回到学校被同学们围了起来一般,心情跟着轻乎乎。
有了美貌的加持,路过杂货铺的人总会忍不住瞟两眼,客流量一下子就上来了。不过也有些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的,眼睛都黏在了我身上,还要装模作样地拿起一件东西问什么价位。
我讨厌这样的人,想装看不见,却听到久不出声的贝克曼忽然开口:“3000贝利一件。”
那人指着标签说:“这明明标的是300贝利!”
“我看看——”我插话道,伸手接过他手上的贝壳笔筒,拿笔在300后面加上一个零。“你看,现在是3000啦。”
“奸商啊!”
我对他做了个鬼脸,反正身边有贝克曼在,谁怕谁,有本事打我啊!
那人果然没有这个胆量,看了贝克曼一眼,悻悻地离开了。
我扭头去看贝克曼,好像看到他嘴角刚刚收回的笑意,一闪而过。
“我今天不想卖了。”
“那我带你回去。”
“我也不想回去——”
“那你想去哪里?”
“我想去前几天去的岩岸那里。”
我的脚已经好多了,能简单地走几步路,但是从酒馆到岩岸那里一个人是绝对过不去的,需要帮忙。
贝克曼看着我,伸手揉了把我的头发,很淡很淡地笑了下,对我说:“好,我带你去。”
“这些东西就放在这里别管了——”
贝克曼要把杂货们收起来,我阻止道。“你不要了吗?”
“已经贴了标签啦,无人售票摊你懂吗?”
贝克曼笑了下。
啧,懂不懂什么叫版本前瞻啊!
……
贝克曼背着我又来到岩岸边。这会儿太阳已经没那么热辣辣了,水天一色的海面,火烧云落到海底,烧红了一片海水。我又在岩石缝隙里看到不少藏着的螃蟹,浅浅的水坑里还有不小心滞留海岸、艰难求生的鱼。我在吃与不吃间纠结了很久,最终还是决定将它放归大海。
每一秒的大海都是不同的。我已渐渐爱上了这片海。
晚饭我是和贝克曼两个人在岩岸吃的。我坐在石头上看风景,他也被框进风景里。
捡柴、架火、捕鱼、把鱼收拾干净后串起来放到火上烤……每一个细节都映在我眼底。
刚从海里捞出来的海鱼味道格外鲜美,不用任何调料也鲜得人舌头都要掉了。我吃的开心,唯一烦恼的是这附近的海鱼都长得差不多,我看哪一只进了嘴里的都像是刚被放生的那只。
心里悄悄念了几句阿弥陀佛。
话说伟大航路有宗教吗?
吃完烤鱼后暮色四合,月亮跳上了海平面,水面被粼粼波光浇熄了,热情似火的大海成了蒙着面纱的神秘美人。
贝克曼背着我往回走。同样一条路,同样两个人。回去的时候香克斯他们已经在了。看起来香克斯今天去东面收获不小,桌上摆了一排排的美酒,麦黄色的酒液用眼睛就能看到醇香。已经与我相熟的海贼们见我回来一起笑起来,叽叽喳喳地对我道谢。
“你们干嘛?我可没有钱请你们喝酒了。”我警惕地说。
“哈哈哈!不是,奈奈生,你可是今天的大功臣啊!哈哈哈!”耶索普边笑边说。我赶忙问发生了什么,耶索普和拉基路这两个平日里最能搞怪的就一人扮一个角色,怪腔怪调地演给我看。
原来下午他们在东边找酒喝的时候碰到了香克斯的宿敌——一个名叫米霍克的剑士。他每次碰到香克斯总要拔剑同他较量一番,今天也一样。香克斯一心想找酒,但对方都已经拔剑了也不得不应对一番,哪知他刚把格里芬拔。出来,对方脸色一黑,竟然不肯再比了,而且那张万年不变的冰山脸上难得出现怒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