雪侯带宋显到了他的房间,是一间坐落在潺潺溪水旁景色极为雅致的屋子。
从这屋子的宽敞以及昂贵的布置就能看出来,他在这里确实挺有地位,待遇不错。
宋显走向桌案,翻找是否有什么书信之类的东西留下,结果除了笔墨纸砚和市面上常见的一些书籍外,他什么线索都没找到。
宋显沐浴后,穿上了藏蓝色祥云暗纹的丝绸袍子,光滑柔软的面料完美贴合他的身形,将他颀长的身材修饰得十分好看。
藏蓝把宋显的脸衬得更白皙,让他不论是从气度上还是样貌上都更上一层。
宋显把他准备的那些防身之物都藏好后,继续搜查这间屋子,寻找线索。
最终在床榻侧边的缝隙里,他找到了一小片碎纸,碎纸上写着一个“煜”字。这字银钩铁画,仿佛藏着无尽锋利。
宋显还在枕头旁找到一个扇面,扇面上是另一种字体,但落款是“岫渊书”,所以这扇面上的字才是他的字迹。
“收拾好了?走吧。”
夏雪侯的房间就在隔壁,他换了一身干净的白袍,探头招呼宋显一起走。
“姑姑已经差人来催三遍了,要咱们赶紧去见她。”
红袖楼主楼九层,宋显刚跟着夏雪侯上来,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茉莉香。
一只雪白的狗儿突然冲了出来,跑到宋显的脚边汪汪叫。
宋显尴尬地弯下腰,将狗子抱起。
夏雪侯微笑地看一眼后,就带着宋显到主房前。
房间里挂满了大红帐幔,很空旷,很大。这里不像其他楼层那样,有许多候命的下人。
宋显一时间没找到人,就继续往里走。
“汪!”怀里的狗儿突然跳了下去,朝右侧的窗边跑去。
宋显顺着狗的方向去看,这才发现在西窗边坐着一个人,正在对着铜镜梳头。
一袭红衣逶迤拖地,如绸缎般的黑发柔顺地垂到地上,比洗发水广告里的头发还要亮泽飘逸。
“岫渊,你来看看,这口脂颜色适合我么?”
声音偏中性,以宋显对声线的了解,他会觉得这声音更像男性。
但眼前人涂口脂,穿女子衣裳,戴女子发饰,被尊称为姑姑,所以他的个人感觉有时候也不可信。
宋显走近些,看见了李老板的侧脸,很优美的五官,每一处都长得很标致有。唯一要从这张脸上硬挑些毛病的话,便是眼角有点细纹,但在宋显看来,这并不影响颜值,反而是增加她成熟的魅力。
“如何?”李红袖扭头看向宋显,浓密的睫毛在一双杏眸深邃勾人。
宋显看向她朱红色的唇,目光下移落看到她脖颈处明显的喉结,然后又注意到了她明显有女性特征的身材。
有点乱。
宋显胡乱点点头,看似平静的外表下掩藏了他完全不平静的心。
“怎么这么呆,以往那张巧嘴儿呢。”李红袖不满地睨一眼宋显,转过头去,继续对着镜子涂口脂。
“这口脂颜色很提气色,显得人更温柔稳重。”宋显把口红测评的话术套给了李红袖。
李红袖笑起来,很满意宋显的话,“就知道你最懂我!知道这口脂如何得来?要十六岁少女的心头血配以千朵洛神花、红蓝花和紫草而得。”
呕——
宋显立刻捂住嘴,硬生生忍下了呕吐之意。
“怎么了?”李红袖突然侧首,锐利的目光地落在宋显身上。
“急着赶路,没来得及吃早饭,胃有些受不住了,对不起。”
“你啊,我早说过,就算再忙也要按时吃饭,身体最重要。不然你出事了,我的乖乖小侄女该怎么办,是吧,我的侄女婿?”
李红袖说着就抱起身边的小白狗,怜惜地抚摸着一下又一下。
宋显:“……”更呕人的地方来了!
没错,原身曾经是一只舔狗,真舔狗。他讨好了李红袖最喜欢的狗,心甘情愿地跟李红袖的狗配对。因为这个缘故,他才会称呼李红袖为“姑姑”。
人固有一死,但万万不能社死啊,而此刻就是宋显社死的高光时刻。人生中没有什么污点能比过这一刻了。